注冊賬號 | 忘記密碼
根據(jù)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國家發(fā)改委令第36號)第四條第二項“本辦法所稱承裝、承修、承試電力設施,是指對輸電、供電、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和試驗”的規(guī)定,具體咨詢以下問題:1.對于純電力埋管工程(不包含電纜敷設、配電箱等),是否需要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?2.對于非純電力埋管工程(包含電纜敷設、配電箱等),是否需要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?3.配電工程中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具體怎么適用(是否需要設,怎么設)?
答復:依據(jù)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號)有關規(guī)定,從事輸電、供電、受電電力設施范圍內(nèi)的電纜敷設、配電箱等配電工程中的電力設施安裝、維修、試驗的單位,應取得相應等級和類別的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。純電力埋管工程(不含電纜敷設、配電箱等)不需要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