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冊賬號 | 忘記密碼
承裝修試許可證,稱作電力承裝修試資質,一共五個級別,從最低級五級10千伏電壓等級,到四級35千伏,三級110千伏,二級330千伏,一級不限定電壓等級,電力承裝修試資質代辦,也就是承裝修試許可證代辦,一般是專業(yè)代辦公司為企業(yè)提供整理辦理方案,電力資質辦理資質,和承裝修試所需人員培訓等事宜。
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代辦辦理流程
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申請基本條件
(一)承裝修試電力資質企業(yè)具有法人資格;
(二)承裝修試許可證申請企業(yè)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設備、經營場所;
(三)電力承裝修試企業(yè)技術負責人、安全負責人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任職資格,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;
(四)企業(yè)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專職專業(yè)人員;
(五)企業(yè)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;
(六)原有承裝修試資質四級申請一級至三級許可證的,還應當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業(yè)績。
承裝修試許可證電力資質審批基本流程
(一)承裝修試申請人登錄企業(yè)注冊所在地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門戶網站查詢相關規(guī)定,確定申請事項并準備申請材料;
(二)承裝修試申請人根據填報要求,提交申請材料;
(三)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查。經受理審查,申請事項不屬于本機構職權范圍的,應向申請人出具《不予受理行政許可決定書》;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應在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出具《行政許可材料補正告知書》;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,受理申請并出具《行政許可受理單》;
(四)行政許可申請正式受理后,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,在必要時進行現(xiàn)場核查;
(五)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對于準予許可的,出具《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》并頒發(fā)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;不予許可的,出具《不予行政許可書》。